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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武漢蔡男於獄中慘遭盜刷近新台幣232萬,(示意圖/達志示意圖,與本文當事人無關)

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
湖北武漢日前發生一起離奇盜刷案,38歲蔡男2年前因聚賭被捕,隨後被判處11個月,不料他的妻子徐婦卻在期間發現他的金融卡、信用卡及行動支付功能等都被盜刷,損失人民幣51萬元(約新台幣232萬),就連他的微信好友也遭殃。

據《長江晚報》報導,蔡男於2015年3月10日聚賭被逮,遭判11個月,於2016年2月10日刑滿釋放。不料在他被羈押的8月16日至9月3日期間,手機卡被冒名補辦兩次、5張金融卡、信用卡及支付寶全被盜刷,金額高達51萬人民幣,微信好友也遭金額不等的詐騙。

徐婦表示,8月26日,「我幫老公還信用卡,發現該卡透支5萬元(約新台幣22萬),這與之前老公告知的4000元(約新台幣1.8萬)有很大差距,當時我立刻將銀行卡凍結了。後來我去銀行查詢我老公的金融卡賬戶,發現大量資金被轉走。之後去另一家銀行又發現該行金融卡密碼被修改。」

警方指出,嫌犯以蔡男的身分盜刷銀行卡購買大量高價物,又在電博客來網路書局商淘寶網兩度要求補辦手機卡,提供蔡男身份證正反面照、一張明顯用對方結婚登記照P圖合成的手持身份證假照,最後都補辦成功;此時,5張銀行卡已被盜刷51萬,其中,一張尾數為2420的銀行卡被多次盜刷,總金額為28.3萬元(約新台幣127萬);蔡男出獄後,認為銀行與電信公司未盡責任,向法院提出告訴。

礄口區法院和武漢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,蔡男在羈押於看守所期間,金融卡及手機號碼是如何被人冒用、盜刷等相關事實,都要等警方刑事偵查終結後才能予以認定,經審理,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,裁定駁回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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